一起来看????
四项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
落户补贴
毕业后1年内(毕业证书发放之日起 12个自然月)首次落户昆明的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就业补贴
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租房补贴
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 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
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须无自有住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落户、就业、租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或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的,将停止发放或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促进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企业可获补贴或奖励
线上招聘补贴
对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线上专场招聘会,且成功组织3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500个以上岗位、6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1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2000个以上岗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按照每场 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线上招聘补贴,同一机构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新招用城乡劳动者就业补贴
本市范围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度新招用城乡劳动者(主要指新开办企业招工或者现有企业扩大经营招工,即新增员工,不含续签、补员),签订1年(当年新签合同)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7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以上的城乡劳动者,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
税收归属昆明市的非国有企业,当年吸纳安置本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就业50人(含)以上,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劳动者的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7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以上的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安置50人以下就业的,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予以奖励并办理)。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可获奖补资金
昆明市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奖补资金
在云南省外昆明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设立,具有固定服务场所,统一悬挂“昆明市驻XXX农民工服务工作站”标识,有专人负责工作站日常运行的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能履行劳务对接、集中输送、就业创业、维权救助、关爱帮扶、宣传报道、党建引领和提供其他相关就业服务等职责,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站点10万元的奖励补贴。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政策
(一)落户补贴
补贴对象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补贴条件及标准
毕业后1年内(毕业证书发放之日起12个自然月)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落户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二)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及标准
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就业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三)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条件及标准
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租房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四)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
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补贴条件及标准
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须无自有住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
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可进行产权转让,不满5年进行产权转让过户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的,需退回享受的购房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购房补贴。
首次购房行为认定
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公开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曰)前,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无购房交易记录,在2021年12月20日(含)以后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购房补贴的停发、退回
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发放购房补贴的,停止发放,已经发放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五)线上招聘补贴
补贴对象
成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线上专场招聘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条件及标准
对成功组织3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 500个以上岗位、6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1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2000个以上岗位的,分别按照每场 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线上招聘补贴,同一机构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线上招聘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一)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新招用城乡劳动者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
补贴条件及标准
当年度新招用城乡劳动者(主要指新开办企业招工或者现有企业扩大经营招工,即新增员工,不含续签、 补员),签订1年(当年新签合同)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7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以上的城乡劳动者,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材料
企业首次申报时应提供:
企业再次申报时,只需提供第1、2项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新招用城乡劳动者就业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二)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
税收归属昆明市的非国有企业。
补贴条件及标准
当年吸纳安置本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就业50人(含)以上,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劳动者的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7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以上的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安置50人以下就业的,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予以奖励并办理)。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奖励,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政策(昆明市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奖补资金)
补贴对象
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昆明市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
补贴条件及标准
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在云南省外昆明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设立,具有固定服务场所,统一悬挂“昆明市驻XXX农民工服务工作站”标识,有专人负责工作站日常运行的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能履行劳务对接、集中输送、就业创业、维权救助、关爱帮扶、宣传报道、党建引领和提供其他相关就业服务等职责,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站点10万元的奖励补贴。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
● 工作站运行管理;
● 劳务对接,收集与发布用工信息,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开展技能培训指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完善外出务工人员基本就业信息,兑现就业优惠政策,做好务工人员稳岗服务和维权救助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 建立完善党组织;
● 其他相关服务及公共费用支出等。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受理申报奖补资金,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
再次申报
申报单位再次申报时,需再次提供第1、2、3项材料。
《意见》指出,除“昆明市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奖补资金” 4月份申报外,其他补贴受理时间后延一个月,即2022年2月1日-4月30日申报。
《意见》中提到的高校毕业生均包括留学归国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及国有股权超过50% (不含)的企业。
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
即可下载通知原文件和
相关补贴申请表
来源:“昆明发布”微信公众号
资料:昆明市委宣传部
排版:孟虹惠
审核:杨璐